中文 English

  一、工作职责

国际交流合作处是学校管理国际交流与合作的职能部门,是学校执行外事政策,加强对外联络,处理因公涉外的归口管理部门。主要工作职责:

国际交流合作处工作职责

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涉外工作方针、政策和决定,起草、实施学校国际交流工作发展规划,指导和协调学校各单位的国际交流与合作事务。

负责拟定学校外事工作规章制度及相关规范性文件,组织和协调相关部门进行外事纪律教育。

负责学校与国外高校及科研机构的友好交流工作。

负责学校外籍教师及国外专家的聘请和管理工作。

负责学校中外合作办学的管理工作。

负责学校因公出国管理工作;负责国外来访团组的接待工作。

成学校和上级部门安排的其他工作



二、人员构成

姓名
职务
办公电话
陈思雨
国际交流合作处副处长
8785219
尹鹏阁外国专家科科长
8785266
梁伟涛
因公出国管理科科长
8785865
杨雪
交流合作科科长
8785222
王婷
交流合作科副科长
8785222