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工作职责
国际交流合作处是学校管理国际交流与合作的职能部门,是学校执行外事政策,加强对外联络,处理因公涉外的归口管理部门。主要工作职责:
国际交流合作处工作职责
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涉外工作方针、政策和决定,起草、实施学校国际交流工作发展规划,指导和协调学校各单位的国际交流与合作事务。
负责拟定学校外事工作规章制度及相关规范性文件,组织和协调相关部门进行外事纪律教育。
负责学校与国外高校及科研机构的友好交流工作。
负责学校外籍教师及国外专家的聘请和管理工作。
负责学校中外合作办学的管理工作。
负责学校因公出国管理工作;负责国外来访团组的接待工作。
成学校和上级部门安排的其他工作。
二、人员构成
姓名 | 职务 | 办公电话 |
陈思雨 | 国际交流合作处副处长 | 8785219 |
尹鹏阁 | 外国专家科科长 | 8785266 |
梁伟涛 | 因公出国管理科科长 | 8785865 |
杨雪 | 交流合作科科长 | 8785222 |
王婷 | 交流合作科副科长 | 8785222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