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山东省教育厅《关于推荐2019年上半年汉语教师志愿者的通知》(鲁教外处函【2018】103号),为贯彻落实《孔子学院发展规划(2012-2020年)》,做好汉语教师志愿者(以下简称志愿者)的选派工作,根据国外需求,国家汉办于近日发布了《关于组织2019年上半年汉语教师志愿者报名的函》(汉办[2018]941号),具体要求见附件。符合条件的师生须经所在学院审核同意,由所在学院主要领导签字、加盖学院公章后按照文件要求进行申报,并请将相关材料于2019年11月1日上午11点前报国际交流合作处405房间。
联系人:国际交流合作处 王滨芳
联系电话: 8785222
国际交流合作处
2018-10-24