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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选派学生赴日本友好学校交流学习的通知
发布者:刘万里 发布时间: 2019-01-08 浏览次数:609

教务处[2019]6

根据我校与日本大阪经济法科大学签订的友好交流协议,我校拟选学生于2019年4月-2020年5月赴大阪经济法科大学交流学习。根据《潍坊学院访学学生管理办法》(潍院政字〔2018〕33号),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
一、选拔范围及条件

1.范围:日语专业2016级在校本科生

2.条件:

1)品德优良,热爱祖国,遵纪守法,无违法及纪律处分记录

2)学风端正,努力刻苦,成绩优秀,无不及格课程;未注册修读辅修专业

3)身体健康,有旺盛的学习精力和较好的适应能力

4)现所学专业与交换所学专业及课程相同或相近

5)经济条件良好,能够承担学习相关费用,未欠缴学费。

二、选拔程序

凡符合条件的学生,经所在学院同意,均可自愿报名。报名学生需向国际交流合作处提交《潍坊学院赴国(境)外学习报名申请表》(附件2)及相关证明材料,签定《潍坊学院外派访学学生保证书》(附件3)。

国际交流合作处会同教务处依照公开、公平、择优的原则进行选,确定派出学生名单。

三、成绩学分认定学籍管理

1.我校承认访学期间符合学校规定的课程成绩和学分,具体认定程序及要求按照《潍坊学院访学学生管理办法》(潍院政字〔2018〕33号)《潍坊学院分互认与课程置换管理办法》(潍院政字201811号)相关规定执行。应届毕业生必须根据潍坊学院要求按时返校完成毕业论文及答辩,办理毕业手续。

2.结束交流学习后,学生应按时回校并在返回后一周之内持《潍坊学院学生国(境)外交流学习回校报到表》和不少于1500字的赴交流总结(或学习心得)等材料到所在学院、国际交流合作处、教务处办理回校报到手续。未按规定办理报到注册手续者,不能参加学校相关教育教学活动。超过两周不注册者,按放弃学籍作退学处理。

四、有关费用

1.参与交流学习项目的学生应正常缴纳潍坊学院学费

2.在日本学习期间需向大阪经济法科大学缴纳学费348600日元/学期(约合人民币18000元),第一学期需一次性缴纳入学金200000日元(约合人民币10300元)。

3.赴日本前健康查体、办理签证等费用及交流学习期间的生活费、保险费、差旅费等有关费用自理。

五、报名时间:

2019年3月1日前将申请材料报送国际交流合作处。

六、报名地址及联系电话

址:国际交流合作处,行政楼405

人:王滨芳电话:8785222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项目咨询:张云驹电话:13562668883

国际交流合作处

2019年1月8日

附件1:日本大阪经济法科大学专业简介.docx

附件2:潍坊学院赴国(境)外学习报名申请表.docx

附件3:潍坊学院外派访学学生保证书.docx